第484章483.霍格:您看我还有机会吗?
血爪酋长霍格收到召唤就立刻赶来了瘟毒镇。
不过它能来的这么快显然代表着霍格已经具备非常敏锐的“政治嗅觉”,这家伙肯定是在小玩家攻打瘟毒镇的同时,就已经从走私者林地启程并猜到了在战后墨菲肯定会召唤它。
显然,霍格对于玩家军团的胜利没有任何怀疑。
这个瘦小的豺狼人大概是这片大地上对于异界勇士们最有信心的“NPC”之一了。
霍格被召唤进来的时候带着长兜帽遮挡住自己的身形。
不过这未免有点掩耳盗铃。
因为现在所有的玩家都认识它,一路上还有相熟的家伙和它热情的打着招呼,以及不认识的新玩家专门跑过来和它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以此试图刷一刷霍格酋长的好感。
霍格进入镇子时也亲眼看到了被放倒在废墟中的沼泽巨蛇,以及那些正在被从战场上挖出来送去镇子外的豺狼人术士们和它们恶毒造物的尸体。
留在瘟毒镇里的瘟毒氏族豺狼人都死了,小玩家们没有放过一个!
而在沼泽中围捕巨蛇的术士们也在宁基南卡的暴怒下团灭,这意味着黑灾的先锋已经彻底失败,也意味着这片沼泽的统治权已完全落入墨菲手中。
霍格不知道墨菲大人要和它谈些什么。
但它猜,如果命运之神足够眷顾它的话,那么今日它也将得到一份来之不易的丰厚回馈,那是曾经的自己想都不敢想的美事。
“给。”
在霍格走入这瘟毒镇唯一还完好的房间时,墨菲就将一样东西丢给了它,霍格接在手中看了一眼,发现是一个大的出奇的颅骨。
从牙齿和鼻孔的造型与位置来看应该是一个豺狼人的颅骨。
“这是你‘爷爷’。”
墨菲带着几分调侃说:
“拿回去供在你的大兽穴里,作为血爪氏族传承的宝物以及证明你身份的绝佳证据。”
“啊?”
霍格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但它很快就一个激灵,双爪死死抱着怀中颅骨,惊呼道:
“这是咬骨之王.”
“对,腓烈咬骨,豺狼人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的王。”
墨菲看着霍格,说:
“可以让你氏族中的手艺人把它为你制作成某些豺狼人风格的纪念品佩戴在身上,以后有人对你的血统提出质疑时,拿出这个东西就狠狠的打它们的脸。
但我觉得在第五次黑灾结束前,你最好别把这东西拿出来。
已经成军准备入侵大陆各地的豺狼人们,大概率不会喜欢自己脑袋上多出一个咬骨之王的继承者。
尤其是还是你这样的小型亚种。”
“嗯嗯。”
霍格疯狂点头,将自己族裔之上诞生的唯一伟人的颅骨慎之又慎的装入自己的黑色灵能皮包中。
它很懂事的没有询问咬骨之王遗骸的其他部位去哪了,说实话,它也不是很关心这个答案。
伪装成咬骨之王血脉这件事对于霍格来说是未来足够兵强马壮之后的计划,它很有耐心也并不急于推进这件事。
眼下霍格最关心的是墨菲大人会怎么处理瘟毒镇和这片沼泽。
它眼巴巴的看着墨菲,拥有**之能的吸血鬼领主显然感觉到了霍格心中的强烈渴望,他眯起眼睛看着眼前瘦小但拥有和体型截然不同野心的酋长。
他想了想,说:
“我不能把这片沼泽的统治权交给你,霍格,因为你的氏族并没有直接参与到对瘟毒镇的进攻。
我太过偏袒你会让其他派系感觉到不满,米莉安那一关也不可能通过。
猩红执政官总要考虑全局,在血爪氏族为特兰西亚做出更大贡献前,‘沼泽领主’这个称号对于你来说太过沉重。”
“嗷。”
霍格显然很失望。
但它也不得不承认,血爪氏族在这一战里除了提供战地医院的保护和后勤支援外,确实没有做出什么让人眼前一亮的表现。
论起参战度还不如其他几个支援势力呢。
如此分封下来会显得名不正言不顺,在霍格也已是小小统治者的情况下,它很能理解墨菲大人的无奈。
不过下一秒,墨菲就话音一转,他说:
“我会把瘟毒镇作为新的据点分配给我的勇士们,这里会成为他们在沼泽中活动的核心基地。
但你应该理解,霍格,我的勇士们目前都是人类,他们虽然可以在沼泽中战斗但不代表着他们愿意长久的留在这个糟糕的环境里。
同样,即便我派出我麾下的最忠诚的一批人在沼泽进行建设,他们也无法长久的生活在这里。
沼泽地形本就不适合人类居住。
但你们豺狼人却非常适应在这片潮湿之地的快速部署与活动,因此,污秽沼泽最终会成为血爪氏族的地盘。
我并不否认这一点,也不打算阻止你们将在沼泽中进行的扩张。
我的想法是,虽然瘟毒镇注定不属于你,但你或许可以动员你的族人们,在这三分之一的面积之外的广阔区域中,为血爪氏族塑造出新的领地核心。
你可以拥有属于你自己的‘瘟毒镇’!
我不会干涉这一切,甚至很愿意为你提供筑城所需要的物资,也允许你在石匠兄弟会里雇佣可以帮助你筑城的建筑师。
但你也要提前规划好你的氏族发展计划。
如果文明阵营在荒芜山的防线最终被豺狼人大军攻破,那么你在沼泽中的领地或许会瞬间丧失。
现在距离黑灾爆发还有不到两个月,或许你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嗯嗯!”
得到了墨菲大人的扩张许诺,霍格心里那些小小的失落立刻就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瘟毒镇附近的区域虽然扼守通往沼泽禁地和特兰西亚的道路,但它只占整个污秽沼泽的三分之一,剩下的广阔区域都是无人区。
只要霍格胆子够大,它完全可以把大半个沼泽都划为自己的领土。
这才是沼泽领主应有的气魄,不是吗?
不过霍格狡猾的眼珠子转了转,它很快意识到了自己或许可以在墨菲大人的许诺基础上争取到更多!
于是它稍微组织了一下语言,便搓着爪子很谄媚的说:
“墨菲大人,您的勇士们已经拿下了瘟毒镇,但这座镇子已经在战争中被完全摧毁,我来时已见到镇子的地基都被撕开了。
您的勇士想要在这里长久的活动就必须先修缮这里,如果它要被用于黑灾战争中的防御,那么它的外部城防显然也需要修缮。
但如您所说,人类的工人在沼泽里的工作几乎是酷刑,因此如果可以的话,血爪氏族愿意为您的勇士们承担起修复瘟毒镇的工作。
我们氏族中的狗头人越来越多啦!
金牙作为地占师的号召显然很有影响力,尤其是在听说血爪氏族可以为它们‘安排工作’,能够吃饱穿暖还能有蜡烛作为工钱之后,整个特兰西亚的狗头人族群都开始向走私者林地汇聚。
它们的数量太多啦。
我得在它们吃垮我的可怜氏族前给它们找一个去处,狗头人也可以在沼泽中快速行动,它们挖沟是一把好手,还可以运送石料。
是的!
只需要勇士们提供必要的食物和一些微不足道的蜡烛,这些狗头人不但可以成为新城镇的奠基者与建造者。
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成为它的炮灰,呃,我的意思是光荣的防御者和守卫!”
“听起来很不错的样子。”
墨菲眼前一亮。
他站起身,说:
“或许可以将其作为一种特殊城镇附带的‘特殊资源’,如果这个据点的拥有者可以协调好源源不断到来的狗头人的话,新据点的发展绝对会比激流堡更快一些。
考虑到它在沼泽中承担起的职责,这里自然也不必一味的讲求发展度的概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