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说排行 小说分类 完本小说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佛系小说 > 其他类型 > 民俗成真:我在诡异世界封神了 > 第99章 风水宝地,蜻蜓点水

一秒记住【宝书网】 lzbao,更新快,无弹窗!

“陌哥,小心身后!”

刘威的声音传来。

老酒鬼召回了酒分身。

宁陌不屑地一笑,转身打出一记魂力拳头。

“嘭!”的一声,隔着五六米,便将老酒鬼的分身打爆。

恶臭的酒液和呕吐物,炸得到处都是。

“死!”

老酒鬼趁宁陌转身,用酒水凝聚出一把酒刃,砍向宁陌。

宁陌化拳为掌,以魂力包裹小臂,转身劈出一记手刀。

“咔嚓!”

硬度堪比钢铁的酒刃,当场被劈断。

宁陌右手的指尖贴着它鼻子扫过,差点把它半颗头颅削掉。

“这小子的魂力,怎么会这么强悍?”

“简直堪比致命级鬼物!”

老酒鬼往后退了几步,震惊不已。

“噗通!”

老酒鬼自知不敌,只好下跪求饶。

“小兄弟,别……别杀我,我只是喝了点酒,没闹事啊……”

“我走!我马上离开这个镇子,再也不回来了!”

“求求你饶我一命!”

酒雾徐徐散去。

所有人都惊呆了。

恐怖级的鬼物,居然下跪求饶了?

“小宁,别信它!”

裴志远大声喊道:“它杀了我两个员工!”

“那是它们胆子太小,自己把自己吓死了,关我屁事!”

老酒鬼怒吼着反驳,“我就来这里讨点酒喝,我有什么错?”

“喜欢喝酒是吧?”

宁陌右手一抓,隔空取来一瓶壮胆酒,扔给老酒鬼,“来,喝。”

老酒鬼先是一愣,接着双手便不受控制地拔掉瓶塞,“吨吨吨”地往嘴里灌了起来,喝得那叫一个过瘾。

“哇!你真喝啊?”

宁陌很震惊。

抬手就是一个**兜抽过去。

直接把酒瓶打爆,将老酒鬼抽飞几十米,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

之后,他让三个室友给了老酒鬼最后一击。

击杀一只中等恐怖级鬼物获得的魂力,让裴川和张大春顺利进入黄阶后期。

刘威还是玄阶初期没动。

“老裴,我突然发现诡异好像也没那么吓人嘛。”

“我也感觉,只要有防御装备,它根本打不死我!”

“是啊……”

三个室友正在交流心得。

宁陌却悄然一叹。

“太弱了。”

修炼《神魂锤炼法》小半年,他的魂力强度,至少是以前的三倍。

致命级以下的诡异对如今的他来说,已构不成任何威胁。

单凭魂力就能碾压!

连打鬼鞭都无需动用。

更不用说,已经是高等致命级、并掌握数门黄仙诡术的茉莉,就更没有必要出手了。

晚上。

为了感谢宁陌帮他除掉心腹大患,裴志远带他去韦家吃席。

韦家不愧是橘镇首富,财大气粗,在家里摆了一百多桌,为去世的韦老爷子大办特办。

在得知宁陌的身份后,韦家家主“韦建”带着女儿“韦小唯”亲自来敬酒,可谓给足了面子。

“陌哥,牛哇,橘镇首富给你敬酒!”

刘威用手肘捅了捅宁陌,心里那叫一个羡慕。

啥时候他才能装上这种高端的比啊。

宁陌笑了笑。

韦建总共和他说了三句话,提到四次冯叔。

这哪儿是来敬他的,分明是来敬冯叔的。

不过如今冯叔名气越来越大,也是他喜闻乐见的事情。

“爸,不过就是一个大学生,您用得着亲自敬酒吗?”

今年二十出头的韦小唯,是个个头不高,但身材波涛汹涌的妹子。

从小娇生惯养的她,觉得父亲刚才的行为很掉价。

不高兴地道:“就算他叔叔是青州诡杀队的第一支队长,也用不着这样讨好人家吧。”

“小唯,怎么这么大了,还不懂事!”

韦建不悦地瞪了女儿一眼,“那冯兆军,今年才46岁,听说就是诡杀队的战力天花板了,我看很快啊,又要往上升。”

“这个叫宁陌的也不简单,年纪轻轻就当了队长,还是今年青州的高考状元。”

“你没事儿去打个招呼,认识一下,多结交点人脉对你没坏处。”

韦小唯经常逛灵异之家论坛。

自然听说过冯兆军的名字。

但对于宁陌,就没这么感冒了。

“再厉害也是个学生,难不成,他还是地阶通灵师?”

韦小唯撇撇嘴,“我看他那个队长,八成就是他叔叔帮他弄的。”

“你啊你,真是被我宠坏了!”

韦建有点恨铁不成钢。

“老……老板!”

这时,一个西装革履的保镖,一路飞奔跑到韦建面前。

“怎么了,慌慌张张的。”

韦建皱眉问道。

“出事了,老板!”

保镖满头大汗,小声道:“窦大师选的那块风水宝地,挖出来一个墓!”

“什么?”

韦建眉头一皱。

窦大师是他花重金请过来,专门给过世的父亲挑选墓地的。

大师带着一群人,在橘镇附近的野人山里转了三天,才选中一块名为“蜻蜓点水”的风水宝地。

不成想,居然挖出墓来了?

“好,好啊!”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