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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2004:独行文坛 第397章 写得很好,以后别写了!

作者:长夜风过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5-23 13:40:25 来源:宝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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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写得很好,以后别写了!(第1/2页)

【……小杨听见自己喉咙里滚出古怪的笑声。这笑声他自己从来没有听过,也吓了一跳;同时他看见跪在地上的陌生女人浑身一颤,停下了磕头的动作,微微抬起头看向自己。小杨的手指已经攥住了T恤下摆。深圳盛夏的潮热裹着汗臭味从领口漫上来。他低头看着女人头顶头发根部的白色,忽然想起那年窝在同学家里一起看色情电影,耳边全是少年难以忍耐的呼吸声,一个个几乎要把脸贴到屏幕上,希望看清楚女人身体的每一个细节。只有他盯着女主角胸前的珍珠项链,想着要是能扯下来卖成钱,是不是够他在游戏厅打通宵的《拳皇97》。他嘴里突然尝到了一股血腥味,这时候他才发现嘴唇已经在无意中咬破了。他又想起自己4岁那年——也就是2009年,这个陌生女人信上说的离开自己的那一年——那些破碎、凌乱的画面。一点点拼凑,终于拼成了一个面容丰腴、皮肤白皙的女人的样子。……】

【“妈,你看。”小杨掀衣服的动作像在撕开保鲜膜,汗湿的化纤布黏着皮肤,发出“嘶啦”轻响。他没有想到自己还是叫这个陌生女人做“妈”了。只是这一声“妈”轻得像头顶吊扇的掠过来的风。在他肋骨的下方,暴露的皮肤上,一条暗红色的蜈蚣随着呼吸缓缓地蠕动着,从腰一直绕到后背,像要把他从中间切开,“你要的那颗肾,我两年前就没了。”女人的瞳孔收缩成了一个干瘪的塑料袋,仿佛有根无形的针戳破了她的眼球。她膝行着扑过来时,几乎要把小杨的裤子拽掉了,她的脸贴在“蜈蚣”上,“不可能……这不可能……”冰凉的指尖触到疤痕的凸起,女人触电般缩回手,“两年前……你才十七岁!为什么?“

小杨从口袋里掏出那台杂牌手机晃了晃:“卖掉了啊。我用卖它的钱买了一台苹果手机,最贵的。不过去年也卖掉了。我用那台手机的时候,好威风的,所有人都叫我‘杨哥’,我可以请每个人吃饭……我只有一颗肾了,给不了弟弟了。人有一颗肾就可以活着,但我只有一颗了。”】

“这怎么可能?”苏童放下杂志,脸上难掩震惊的神色,哪怕他已经在文学作品中见过了种种离奇的想象,他自己的作品中也总有一种变态、畸形的**,但是张潮的这个情节设置还是让他不可思议。

尤其这还是发生在母亲向儿子「讨肾」以后。

“卖肾买手机?这,这可能吗?”他从自己口袋里掏出手机,这是一部两年前买的诺基亚彩屏手机。他不清楚型号,只拿着接打电话、收发短信。他有时很烦这个小玩意儿,因为总能让人随时随地找到自己。

但是这玩意又确实不能不带。在“随时随地都能找到自己”的时代,突然不能让别人随时随地找到了,那足以在亲戚朋友那里引发恐慌。

所以他最多就是在需要安心写作的时候把它关掉。

“怎么不可能?”余华在一旁道,“你忘了张潮在天桥上和我们讲过话?还有他上一篇《最后一课》里,手机与人们日常生活联系的紧密程度,完全可以称为人身上的‘另一颗器官’了。

你想想,一颗‘人体器官’,还是长在外面的,用钱买来的,会玩出多少花样来?”

苏童略有所思道:“如果从这个角度看,那确实有可能。手机成为‘人体器官’,而且能随时被人看见,那就会成为身份炫耀的一种标志。

不过我很好奇,一部手机怎么会贵到要用一颗肾来换?这我还是有点接受不了。”

余华闻言摇摇头道:“我也想不通。可能是因为那个什么苹果手机特别贵?那也不会啊,上次我们不是都摸过了,张潮说国内的黄牛价也不过七八千一台。

这卖肾的中介是有多黑?竟然能把钱吃到只能买个手机的地步!一颗肾至少也得几十万吧?”

苏童道:“张潮可能就是为了讽刺吧,讽刺追求物欲、讽刺虚荣。嘛,夸张本来就是虚构手法的一部分。这算……呃,‘黑色幽默’?”

而许多普通读者在震惊、迷惘之后更是愤怒了,他怎么能对笔下的角色这么残忍?

在2008年,借贷消费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新闻上时不时就有欠信用卡、欠高利贷还不上的新闻。但是卖器官这种事大家确实没能想到。

而且是为了手机卖器官?几乎所有人都和苏童一样,本能地掏出自己的手机看了看。

不过有一些比较关注数码产品的博主还是想到了一件事——2004年,摩托罗拉推出了一款代号“刀锋”、型号“V3”的翻盖手机,以打破记录的轻薄席卷了整个数码圈。

当时还能与诺基亚掰一掰手腕的摩托罗拉请了当红球星贝克汉姆做代言人,推出了一个经典海报:贝克汉姆面带一丝酷笑,将手机放在脸旁,仿佛刚刚接完电话;而他的脸颊上,竟然有一道伤口,就像是被这过分轻薄的手机割伤了似的。

超薄的V3手机和超人气的贝克汉姆一结合,让这款手机很快卖爆,市场上一机难求,于是开始有黄牛炒作。

最贵的时候,一部上市价4000块的V3,被炒到了上万块。那时候要是打电话你掏出一部V3,那也是倍儿有面子的一件事。

所以刷卡、借钱买V3的人并不少见,只是没有到卖肾的地步。

现在的苹果手机没有在国内上市,但是它的“水机”早就泛滥成灾了。新推出的3GS,基本都需要加价两三千块才能买到。

所以张潮的这个设想虽然夸张,细想来也不是不可能。

“小杨”这种初中都没有毕业的半大孩子,怎么可能办得下信用卡,又怎么会有人愿意借钱给他?年纪又太小,干不了什么正经工作。

如果不偷不抢,好像真只有卖点身上点什么才能买得起这样一部手机了。

“就剩下一段了,赶紧看完吧。”余华催促道。

苏童叹了口气,不知道是为了张潮,还是为了中的主人公“小杨”。

【地铁进站卷起的风掀起小杨汗湿的后襟,肉红色的蜈蚣已经安安伏伏贴在肚皮上睡去。小杨突然意识到,自己手机里的钱,并不够他坐回龙华。那他是怎么站在这里的?他记不起来了。他忽然明白两年前手术台上消失的不只是颗肾脏。因为他想起来,那个帮他卖肾的中介说了和那个陌生的女人一样的一句话:“人只要一颗肾,死不了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397章写得很好,以后别写了!(第2/2页)

小杨摸了摸口袋,发现买给“妹妹”的巧克力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融化了,变成了一团粘稠的黑色油膏。他舔了舔手指,是甜了。于是某种他以为已经活过来的东西,在地铁空旷、阴冷的候车厅里,发出了最后的抽泣。】

接着就是的最后一段。与《最后一课》不同的是,这一段交代了“小杨”这个代号的来历——

【小杨姓杨。他喜欢别人叫他小杨,即使在知道这是那个台湾人的姓以后,他也还喜欢别人叫他小杨。因为他刚来深圳的时候,一个叫王姐的劳务中介就这么叫他。他以前被叫过“苕娃儿”“憨头”,当然还有“毛毛”;之后被叫过“扑街”“索仔”“**毛”,当然还有人叫他“帅哥”“兄弟”“老板”“大佬”……与它们相比,“小杨”两个字好听得像一枚硬币在清晨的柏油马路上清脆滚动,带着金属特有的冷冽与回响。那是他住在白石洲城中村的第三个早晨,王姐的塑胶拖鞋啪嗒啪嗒碾过积水,像周星驰电影里那个秃头的达文西。王姐看了一眼他的身份证,叼着牙签的嘴喷出白雾:“小杨是吧?物流打包做不做?一天80块,一周结一次。”他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原来这串音节是属于自己的新名字。

从那以后,他就喜欢别人叫他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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